各二级学院、云浮校区:
为全面掌握我校校外实践教学的动态,切实提高校外实践教学质量,学校定于2023-2024学年第一学期第11-12周进行实践教学期中检查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校外实践教学检查领导小组
检查工作组
1.学院期中教学工作自查组
组 长:二级学院负责人
成 员:教科研主任、学管主任、系主任、教研室主任、教务员、辅导员等。
2.学校期中教学工作检查组
⑴检查一组 检查范围:广州校区
组 长:陈显强
副组长:吴青峰
成 员:各二级学院负责人、教学督导专家、教务处4008云顶国际人员、实验室管理人员、科研管理人员等。
⑵检查二组 检查范围:云浮校区
组 长:张剑锋
副组长:胡仁火
成 员:各二级学院负责人、教学督导专家、教务处4008云顶国际人员、实验室管理人员、科研管理人员等
三、二级学院自查的时间和内容
(一)自查时间:
第11周(11月6日—11月10日)。
(二)自查主要内容:
1.2021级学生校外实践教学实习安全管理情况;
2.2021级学生参与情况与未到岗情况;
3.校外实践教学实习巡查与指导情况(计划、记录等);
4.已安排2021级学生到合作企业的校外基地协议书;
5.实践教学基地安排实习生情况;
6.本学期实践教学指导老师安排情况(包括21高职扩招);
7.检查指导老师登录校友邦平台使用情况(出勤、签到);
8.检查新增基地建设情况;
9.检查产教融合、校企合作情况。
四、实践教学检查领导小组现场实地检查。
(一) 校内抽查(2023年11月13日-19日)
1.抽查项目:(以校友邦平台2023年11月17日数据为准)
(1)指导教师审核学生实习单位申请记录情况(线上检查);
(2)指导老师批阅学生周记和月记情况(线上检查);
(3)检查学生完成《岗位认识实习》《专业综合实训》完成情况(线上检查);
(4)对实践教学每月抽查结果的反馈跟踪记录(线下检查);
(5)实践教学每月巡查安排表及巡查记录(线下检查);
(6)新增实践教学基地材料(基地协议书、企业调查报告)(线下检查);
(7)二级学院每月自行抽查学生实习在岗情况(线下检查);
(8)产教融合月完成情况(线下检查)。
(二)实践教学实地检查(2023年11月16日、17日)
1.抽查项目:21级学生实习在岗情况。
2.抽查时间见下表
实践教学校外抽查时间表
时间 | 检查地区 | 参与人员 |
11月13日-19日 | 广州、东莞、云浮等非疫情风险地区(就近原则) | 校领导、实践教学科、各二级学院 |
备注:1.各二级学院上报1家合作企业,实践教学科组织抽查;2.须提前跟企业沟通;3.暑假、中秋已安排走访的企业,本次抽查暂不安排。4.实践教学科组织相关人员分批对上报的实践基地及自找单位的2021级学生实践教学情况进行实地抽查,见《附件6.3.2 学院领导参与校外实践教学巡回指导计划表(期中检查)。
五、检查评分项目及评分标准
(一)校内检查评分项目及评分标准(共70分)
1.2021级指导教师指导记录(10分):要求每月与所指导的学生联系不少于两次,记录完整真实或指导老师变更申情况。
2.2021级学生安全管理(10分):实践教学学生安全教育记录(平台发布、微信、QQ群)。
3. 学生学习抽查(10分):对本学期实践教学科每月抽查结果,各学院(云浮校区)反馈跟踪记录。
4. 实践教学巡查(10分):二级学院(云浮校区)巡查安排表及记录情况。
5. 实践教学基地协议(10分):已安排21级学生企业的校外基地协议书。
6. 新增基地建立完成规范。(10分)。
7. 产教融合、校企合作开展完成情况。(10分)
(二)校外抽查评分项目及评分标准(共30分)
1.学生在岗(15分):21级学生实习在岗情况(10分):按抽查人数比例计,实际在岗得满分,不在岗得零分;
2.指导教师指导率(20分):按抽查人数比例计:
(1)学生说不出指导教师名字的,扣2分/人;查阅学生端校友邦指导情况,未联系,扣2分/人;
(2)学生实际在岗单位与“校友邦上报”不符的扣1分/人;
(3)学生未完成周记或月记,未完成周记扣1分/人,未完成月记扣2分/人。
(4)学生参与《认识实习》《专业综合实训》《毕业设计(论文)》完成情况,未参与扣5分/人.
3.产教融合、校企合作开展情况,有计划、总结、新闻报道新闻报道无更新,直接扣5分。
请二级学院、云浮校区于11月10日前填写《附件6.3.2 学院领导参与实践教学巡回指导计划表(期中检查)》,发至教务处实践教学科邮箱xwzp123@163.com;11月18日将期中检查报告电子版发至教务处实践教学科邮箱xwzp123@163.com。
附件:
附件6.5.1 2023-2024学年实践教学期中教学检查记录表.xls
附件6.3.2 学院领导参与校外实践教学巡回指导计划表(2023-2024学年期中教学检查).xls
教务处实践教学科
2023年11月2日